礦監稅使
萬歷年間,由于對寧夏、朝鮮和播州先后用兵,以及乾清、坤寧兩宮及皇極、建極、中極三殿連遭火災,國庫空虛。二十四年府軍前衛副千戶仲春奏請開礦,為神宗采納。自此打破以往對開礦的嚴厲禁限,每遇奏報開礦,即派宦官前往監督。京畿、浙江、陜西、山西、廣東、云南、遼東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廣、山東等二十幾處均派有礦監。二十六年又準千戶趙承勛之奏請,派出宦官監督收稅。天津店租、廣州珠榷、兩淮余鹽、京口供用、浙江市舶、成都鹽茶、重慶名木、湖口長江船稅、荊州店稅、寶坻魚葦等處皆設稅使,甚至門攤商稅、油布雜稅等稅收亦有稅使。稅使一般領稅務,有的則兼管開采。 礦監稅使都由宦官充任,由皇帝直接任命并發給關防,在地方上創建礦稅衙門,有自己的隨從和爪牙,甚至招兵買馬插手軍事。如高淮成為“遼東礦稅征收馬市方物尚膳監太監”,又請加“鎮守”銜。
礦監稅使倚仗權勢,追逐財利,干預政治,驅迫百姓,見富戶即誣為盜礦,見良田美宅即妄指地下有礦脈,見貨物即強行征稅,幾等于公開劫奪。其中尤為橫暴者為山東陳增、湖廣陳奉、陜西梁永、遼東高淮、天津馬堂、廣東李鳳等。陳增親信程守訓自稱“天子門生”,橫行淮徐,縱告“違法致富”,捉人索賄,多者萬金,少亦不下數千金。劾其暴行的官員亦多遭迫害。
礦監稅使所到之處,無所不稅。關、口、橋、門,稅卡林立。行李舟車、房屋廬舍、米麥菽粟、豬雞驢騾,莫不有稅。河西務至張家灣僅百里,轄者三官。一貨之來,數榷其稅。儀真與京口僅一江之隔,不過一二里,竟須兩次上稅。長江行船,順流而下,一日之間要經過五六處稅卡。萬歷二十九年山東陳增、天津馬堂等9名稅監,在兩個月內以礦金、稅銀、舡料銀、遺稅銀、漏稅銀、贓贖銀、監務銀等26種名目進獻給皇帝40多萬兩金銀和珍珠、丹砂及紗羅。但這也只是他們劫奪錢財的一小部分,其余皆竊為己有,如馬堂在7年里隱匿稅銀130萬兩;廣東稅使李鳳吞沒稅銀達50余萬兩,其他珍寶亦與之相當。
礦監稅使的劫奪給人民生活造成了極大的痛苦,對社會經濟,特別是對工商業的發展造成極大的破壞。萬歷三十年由于稅吏征斂,河西務關商貨減少,過去的160余家布店,此時僅剩30余家。由于礦監稅使聚斂,導致國家正賦減少,財政發生危機,城市民變屢屢發生,各種矛盾日益尖銳和擴大。因此,礦監稅使的橫征暴斂也是導致明朝滅亡的重要原因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