威士忌酒集團丑聞
威士忌酒每加侖應納稅70美分,但威士忌酒釀酒商在賄賂稅務官員之后,每加侖的威士忌酒只需要交納35美分的稅。受賄官員給酒上加蓋已經全額納稅的公章,幫助釀酒商偷稅漏稅。威士忌酒集團最先出現在密蘇里州的圣路易斯市,后來擴展到密歇根州的芝加哥、威斯康星州的密爾沃基、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、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奧爾良、伊利諾伊州的皮奧里亞和華盛頓特區。1871年11月~1872年11月,5名主犯分別獲得賄賂4.5萬和6萬美元。四家釀酒商偷稅漏稅每年達到了五六萬美元。所有涉案釀酒商每年偷逃稅金總計約150萬美元。
U.S.格蘭特政府(1869~1877)的財政部長B.布里斯托(1874~1876年在任)決定摧毀威士忌酒逃稅集團。他于1875年3月初聘請密蘇里州圣路易斯市民主黨人M.科洛尼擔任秘密調查員,開展秘密調查。科洛尼及其合作者秘密記錄每個釀酒商購進的糧食,從釀酒商手里獲取原始數據,然后與政府公布的官方征稅等數據相比較,發現二者差別很大。經過為期4周的調查,科洛尼等人獲得了大量威士忌酒集團逃稅的犯罪證據。1875年5月10日,在獲取充分證據之后,布里斯托對圣路易斯市16家釀酒廠開展突擊檢查,發現他們的產量是其納稅產量的近3倍。聯邦執法人員逮捕了超過300名涉案者,查封了涉事釀酒廠。1875年10月,案件經過大陪審團審理,238人被起訴,110人被判刑,追回超過300萬美元稅金。格蘭特政府的陸軍部長和財政部的職員也卷入了案件。格蘭特總統私人秘書O.E.巴布科克涉嫌受賄及向違法者通風報信,因此被起訴。格蘭特總統召開內閣會議,宣布對巴布科克的起訴“指向他本人”。格蘭特出庭為巴布科克作證,以證明他的清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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