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用航空器
用以開展除軍事、警務、海關緝私飛行和公共航空運輸飛行以外航空活動的民用航空器。
分類
通用航空器概念由飛行器、航空器、民用航空器等演變而來。其中,在地球大氣層內或大氣層之外的空間飛行的器械統稱飛行器,分為航空器、航天器、火箭和導彈三大類。航空器是指在大氣層內飛行的飛行器;航天器是指主要在大氣層之外的空間飛行的飛行器。民用航空器指除用于執行軍事、海關、警察飛行任務外的航空器。通用航空器包括有人駕駛航空器和無人駕駛航空器(無人機)。 通用航空器(不含無人機)需要具有民航局頒發的適航證(airworthiness certificate)方可飛行。適航證分為標準適航證和限制適航證,只擁有臨時國籍證的航空器不能申請適航證,但可以申請特許飛行證,依據《民用航空產品和零部件合格審定規定》(CCAR-21-R4)等進行;中國通用航空器運營按照載人類、載貨類、作業類和培訓類進行監管。無人機管理在全球處于探索階段,歐洲航空安全局(EASA)公布《無人機運營規則》,分為開放類(低風險)、特許經營類(中等風險)、審定類(高風險)進行監管;美國按照民用和公共用途分類監管,中小型民用無人機按照商業用途和娛樂用途監管;中國正實施無人機實名注冊制度,將構建無人機適航管理體系。
應用
通用航空器具有廣泛的民用用途,包括通用航空包機飛行、石油服務、直升機引航、醫療救護、商用/私用/運動駕駛員執照培訓、空中游覽、直升機機外載荷飛行、航空攝影、海洋監測、城市消防、空中巡查、電力作業、航空器代管、跳傘飛行、航空噴灑(撒)、空中拍照、空中廣告、科學實驗、氣象探測、個人娛樂飛行等。 截至2017年底,全球共有約36萬架通用航空器(不含無人機),其中美國有20多萬架,中國有2292架。世界知名的通用航空器制造廠商為賽斯納飛機公司、西銳飛機設計制造公司、奧地利鉆石飛機制造公司、空客直升機公司、貝爾直升機公司、羅賓遜直升機公司和灣流宇航公司等,中國主要的通用航空器制造廠商為中航通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、中航直升機有限責任公司等,其中Y12、Y5系列成為銷售最多的通用航空器。 通用航空器研發制造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,《關于促進通用航空業發展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6〕38號)提出加快國產航空器研發制造,打造通用航空全產業鏈,加快形成國民經濟新增長點。通用航空器制造是軍民融合領域的重要內容,有利于促進軍民融合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