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cy's
1858年,羅蘭·哈斯·梅西(RowlandHusseyMacy)先生在紐約曼哈頓第14街和第6大道的交叉口上,以自己的名字命名開設了一家商店——R.H.Macy&Co.。從楠塔基特島的一個捕鯨人到世界著名的百貨大王,羅蘭·哈斯·梅西一直是美國人最津津樂道的成功范例。羅蘭·哈斯·梅西1877年去世。1893年,R.H.Macy&Co.公司由IsidorStraus和NathanStraus兄弟收購。1902年,梅西百貨公司(Macy's)旗艦店遷移到紐約曼哈頓中城第三十四街與百老匯街、第七大道的交接處并保持至今,梅西百貨公司(Macy's)已成為紐約人與觀光客的匯集之地。
梅西百貨公司(Macy's)是美國的高檔百貨商店,主要經營服裝、鞋帽和家庭裝飾品,以優質的服務贏得美譽。其公司規模雖然不是很大,但在美國和世界有很高的知名度。截至2006年9月,梅西百貨公司(Macy's)在全美共計有850間店面,成為真正的全國品牌。梅西百貨公司(Macy's)的理念是:顧客是企業的利潤源泉,員工是打開這一源泉的鑰匙。
為了使梅西百貨公司大展鴻圖,內森·施特勞斯(NathanStraus)研訂出一系列的銷售術,梅西百貨公司(Macy's)的推銷員要站在顧客的立場,為顧客的利益著想,介紹購買某一種商品所帶來的利益,引起顧客的購買興趣。因此,他要求梅西百貨公司(Macy's)的推銷員對商品應有10項認識(商品的背景資料、商品的外觀、商品的成分、制造的過程、商品的使用、服務性及耐久性、商品的保護和使用、價格及類型公司的歷史及政策、競爭的商品);推銷員要善于對不同的顧客采用不同的策略;要有借機建議推銷的本領(建議購買相關連商品、建議大量購買所需商品可省時省錢、建議購買高級商品推薦本公司正宣傳開發的商品、推薦代替商品等,要見機行事);推銷要善發掘未來顧客(利用各種現有表冊資料、跟蹤向公司詢問的客人、同類產品的市場調研、與其他行業推銷員合作、團體和朋友的介紹、利用展示會、觀察推測法等)。
梅西百貨公司(Macy's)相繼推出了“給消費者贈品法”、“消費者競賽有獎法”、“贈品積分法”、“新產品實地表演法”、“產品陳列室”、“時裝表演”等等推銷辦法,都有力地促進了各種商品的銷售。
施特勞斯在經營中特別注重梅西百貨公司(Macy's)的形象,為了在顧客樹立梅西公司的商品質量是一流的形象,其經營的各種產品都打上梅西(Macy's)的商標。如顧客買后不滿意,可以退款或改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