侗族大歌
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傳統音樂類項目。侗族特有的一種民歌演唱形式。侗族稱嘎老。
“嘎”即歌,“老”既含有大之意,也含有人多聲多和古老之意。“嘎老”是一種由眾多人參與的歌隊集體演唱的古老歌種,故稱為大歌。主要流傳于侗族南部方言地區黔、桂、湘邊境各縣。侗族大歌歷史久遠,早在宋代已經發展到了比較成熟的階段,宋代詩人陸游(1125~1210)在其《老學庵筆記》中就記載了“仡伶”(侗人自稱)集體做客唱歌的情況。至明代,鄺露(1604~1650)在其所著《赤雅》一書中更加明確地記載了侗人“長歌閉目”的情景,這是數百年前侗族大歌演唱的重要文獻。大歌一般在村寨或氏族之間集體做客的場合中演唱,是侗人文化交流和情感交流的核心內容,在某種程度上體現和傳達了侗族文化的靈魂。
侗族大歌主要包括鼓樓大歌、聲音大歌、敘事大歌、情歌、倫理大歌、禮俗大歌、兒歌、戲曲大歌、老人歌等形式,其歌唱在多聲思維、合唱技藝等方面達到較高水平,演唱時通常分兩個聲部,在民間有“雄音”(高聲部)、“雌音”(低聲部)之稱。侗族大歌最小的結構單位稱“角”(jogx),漢譯為“句”;若干“角”構成一“省”(sengh),漢譯為“段”;若干“省”構成一“枚”(meix),漢譯為“首”。如此累加聚合,形成分節歌性質的多段聯綴體,體現出各類大歌的基本結構。
侗族大歌絕大多數無需樂器伴奏。除敘事歌外,男聲演唱侗族大歌均可用大琵琶伴奏。大歌多為羽調式,一般音域較窄,音程跳動不太大,多用真嗓演唱,語言音調、音節、重音極為豐富,節拍變化多樣。其代表曲目有《蟬歌》《送動牙到忙要月頭》(漢譯為《我倆的情意何時了》)、《打花了》(漢譯為《人老花過》)等。
侗族大歌以其獨特的演唱方式和組織形式傳承著侗族的歷史和文化,是侗族社會結構、婚戀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侗族大歌內容極其廣泛,涉及民族學、音樂學、社會學、婚姻史、思想史、教育史等諸多領域,具有重要的學術研究價值。
2006年,侗族大歌(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)、黎平侗族大歌(貴州省黎平縣)、三江侗族大歌(廣西壯族自治區三江侗族自治縣)入選中國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。2008年,侗族大歌(貴州省從江縣、榕江縣)入選中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。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吳仁和、潘薩銀花、胡官美、賈福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