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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71
上林三官
武帝元鼎四年(公元前113),西漢王朝為了禁止民間私鑄錢,避免偽錢泛濫影響國家財政收入,廢除了漢景帝以來的郡國鑄錢制度,將鑄幣權收歸中央,讓水衡都尉所屬鍾官、辨銅、技巧專鑄五銖錢,作為國家通行的唯一法定銅幣。自漢武帝統一鑄錢至王莽時期,鑄錢官署一直沒有改變。因此“三官”統一鑄行的五銖錢,又稱為“三官錢”。
對于鑄錢的“三官”,舊說指水衡都尉下轄的均輸、鍾官和辨銅。然出土封泥中有“鍾官錢丞”“鍾官火丞”和“技巧錢丞”,近年又發現了“官”“巧”字銘的錢范,為上林三官鑄錢作坊遺物,學者因而認定三官為鍾官、辨銅與技巧。鍾官為主管鑄錢的官署,技巧是掌鑄造技術的官署,辨銅主管分別銅的原料,均設有令、丞。三官所處的上林苑,是秦以來的舊苑,在長安城外,漢景帝時便為鑄錢藏幣的場所。《三輔黃圖》載鍾官“在鄠縣(今陜西西安鄠邑區)東北二十五里”,近年來公布的漢代戶縣(今陜西西安鄠邑區)兆倫村鍾官鑄錢遺址,面積達100萬平方米,發現了較多的鑄錢陶范、銅范等遺物,確認了鍾官鑄錢作坊的位置,為了解當時的鑄幣情況提供了寶貴資料。技巧官因所在上林苑區域于漢武帝太初元年用來修建建章宮,將作坊遷到長安城北的手工業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