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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差官
宋神宗時有少量添差官,大多有職事。宋哲宗時開始出現宗室、歸朝歸正人、隨龍人出任添差官,多無職事;因黨爭貶官的,多出任添差監當官。宋徽宗時期將添差官分為厘務和不厘務兩類,厘務添差官可以有限度地參預行政事務;此時期添差官的數量大增,對添差官的出身、員數、任期和待遇等也有了系統的規定,添差制度正式確立。南宋時期,添差官數量進一步增加,宗室、揀汰離軍將士、歸明歸正人任添差官的數量增加最多。宋孝宗時期還出現了添差通判廳和題名記,添差通判成為地方官制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添差官主要為三省之外的各級官府的掾屬或者場務監當官,添差官俸祿與正員官有差別,有時添差官還計考數、理任數,可積累升遷資歷。宋代“員多闕少”矛盾尖銳,添差官的設置有效緩解了這一矛盾,起到“召和氣”、穩定官僚隊伍的作用。同時,數額龐大的添差官增加了財政負擔,有些添差官還會干擾和破壞地方行政,對社會造成危害。